目前湖北省自考成绩有效期是永久保留有效。但并不是所有省份的自考成绩都是永久保留,现在北京、上海、福建、山东、江苏、河北、浙江、新疆、广东、湖北、四川、湖南均是永久保留。以下省份的有效期是8年,天津(2000年开始执行)、黑龙江(2006年开始执行)、陕西(2006年开始执行)、江西(2005年开始执行)、辽宁(2004年开始执行)、河南(2003年开始执行)。
自考理论课成绩合格的分数为60分。只要自考生努力复习认真对待,基本上大多数人都能够通过。如果没有通过也不必担心,虽然不能补考,但可以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下一次该门课程考试,直到你通过考试为止。
自考实践环节的考核成绩凡是达到考核大纲要求的,经评定及格及以上者即为合格。考核成绩评定一般分解为若干项目先按百分制进行评分,90至100分为优秀,80至89分良好,70至79分为中等,60至69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对一些特殊课程的考核可采用百分制计分或只采用及格(合格)和不及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进行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通知,国发[1988]15号,第三十二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获得自考本科学历根据国家教育部1988年15号文件,享受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相同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