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有学历证书、非学历证书信息是办理课程免考的前提。 考生须先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注册完成,再办理课程免考。 凡使用学历证书办理课程免考,须在申请之前完成前置学历查验。
(二)非学历证书的身份信息与现用身份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在申请材料“户口本资料”栏中上传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材料(户口本本人页或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身份信息变更的有效材料),请确保申请材料准确、齐全,否则将影响课程免考申请确认结果。
(三)学历证书和非学历证书免考每个办理周期只能申请一次,不能重复申请,请考生务必确保一次性选择好需要免考的课程再提交申请。
(四)考生网上提交的照片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图像清晰,因照片质量问题导致免考确认不通过的,考生自行负责。考生须对材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交虚假材料获取免考成绩的,一经查实,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五)考生提交课程免考申请后,针对资料上传不全或信息录入错误的申请,考籍所在地自考办网上确认时会将申请退回修改,同时会发送短信通知提醒考生修改当次申请信息,考生可进入“考生服务平台”,点击学习成果认证管理模块,查看课程免考办理信息,点击“修改”按钮进入修改环节,未修改的课程免考不予通过。
(六)课程免考办理结果以“考生服务平台”公布为准。
(七)请考生选择网络环境好的上网地点办理自考课程免考业务,并合理安排时间,相关业务逾期当次不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