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自学考试是有免考政策的,免考条件如下:
1、专科毕业生在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时可申请免考其专科与所报本科中学分、课程名、代码相同的课程。
2、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时,可申请免考课程中已经学过并且考试通过的课程,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能超过一半。
3、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时,可免考专、本科中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比如中文系可免考《大学语文》。
4、获得有关证书的可免考相应课程。比如获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的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二)》。
获得以下证书可以申请免考相应课程:
(1)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和《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试两部分)。
(2)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试两部分)。
(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三级PC技术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上机考试两部分)。
(4)获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四级或六级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英语(二)课程。
(5)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英语(二)课程。
(6)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试(PETS)一级及以上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英语(一)课程。
有的学校规定考生获得的英语成绩需要是在读期间获得的才可申请免考相对应的英语课程,具体的要求考生要参照学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