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湖北经济学院于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组建,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国家"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支持高校。学校位于武汉市光谷科创大走廊腹地,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汤逊湖畔,占地面积2192亩、校舍建筑面积64万平方米。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干,现有在校本科生近1.7万人、研究生775人。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省属高校前列。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070人,其中教授139人、副教授412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556人、占比51.96%。
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属学校公共服务机构,既是学校继续教育的办学单位,也是学校继续教育管理的职能部门。作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之一,10多年来注册学生4万余人,培养本科毕业生3万余人,现有主考专业20多个,在籍学生近1.5万人;成人高等教育开设金融学、会计学等近30个本专科专业,在籍学生8000人;同时,学院大力推进、稳步发展非学历培训教育,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步增长。学院多次获"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考点"等各级各类荣誉和称号。
学院始终坚持"育人为本,提高质量,规范发展,服务社会"办学指导思想,近些年坚定不移实施"双轨并行,四轮驱动"和"走出去,请进来"发展战略,大胆开拓创新,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创业创新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在改革与发展的快车道上稳步前进。
为进一步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学校办学优势,经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由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招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全日制专升本校直班学生并负责学生日常教学及管理。目前,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全日制专升本校直班开设金融学、会计学、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等13个专业,热诚欢迎广大学生踊跃报读!
二、办学模式及待遇
湖北经济学院非全日制助学班分为专科、专升本两个层次。按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发布的开考计划组织教学,学生修完专业计划规定的课程,且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可申请由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湖北经济学院附署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可查。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通过申请,可授予湖北经济学院学士学位。
三、专业设置
说明:另外教材费、教辅费、考务费计800元/年,学制2年。
四、报名条件及手续
1、报名条件:普通高职高专(大一至大三)在读学生和已经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者。
2、报名手续:在读学生凭身份证及学信网学籍电子备案表及复印件报名;大专毕业生凭身份证及大专毕业证报名。
报名时须带身份证原件、2寸蓝底登记照2张、高清电子版1张。
五、考试时间
每年有4月、10月笔试。在学制期满后,未合格的课程,仍可参加补考,直至全部课程考试合格。
六、部分课程免考政策,经省自考办审核可免考下列课程
1、有计算机一级证书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有计算机二级及以上证书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课程。
2、有大学英语四级、六级合格成绩单或公共英语三级合格成绩证明,可以免考英语(二)课程。
3、已有专科毕业证书报考专科、已有本科学历报考本科的同学可根据原毕业成绩单免考相应课程且免考课程学分不超过35个学分。
4、免考全省统一办理时间为每年3月或9月。省考试院如有补办免考通知以发布通知为准。
七、自考学位授予条件
1、毕业论文及答辩成绩合格;
2、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3门学位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且每门学位课程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
3、根据湖北省学位办鄂学位【2012】6号文件规定:非英语专业本科生申请学位者在籍学习期间,已参加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含第二外语);或者已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CET-4/6)且总分在425分以上(含425分);或者已参加且通过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注:2006年之前的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证书不作为申报学士学位的条件);英语、日语专业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者,已参加成人学士学位第二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或者在籍学习期间已参加专业英语四级、专业日语一级考试且成绩合格,其外语成绩有效期为学生在籍学习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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