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湖北经济学院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国家“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支持高校。
学校办学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907年张之洞创办的“湖北商业中学堂”,于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原湖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武汉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湖北省计划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
学校现设本科专业63个,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18660人;开办会计、金融、法律3个专业硕士学位点,研究生1012人;专任教师1154人,其中教授155人、副教授423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635人、占比55.03%;校园占地面积2192亩,校舍建筑面积79.3万平方米。学校位于武汉市光谷科创大走廊腹地,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汤逊湖畔,倾力打造校园生态景观轴,疏朗别致,绿水环绕,林木葱茏,花香四季,人文智慧绿色相映生辉,获评省级生态园林式学校。
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厚德博学、经世济民”校训精神,坚持需求导向、创新驱动、人才强校、特色兴校、依法治校办学方针,以学生为中心,建立完善德智体美劳育人体系,努力让学生获得更高质量学习经历,培养有思想有能力有担当的实践、实用、实干人才(简称“三有三实”人才)
为进一步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学校办学优势,经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由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招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全日制专升本校直班学生并负责学生日常教学及管理。目前,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全日制专升本校直班开设行政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等13个专业,热诚欢迎广大学生踊跃报读!
二、办学模式及待遇
湖北经济学院非全日制助学班分为专科、专升本两个层次。按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发布的开考计划组织教学,学生修完专业计划规定的课程,且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可申请由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湖北经济学院附署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可查。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通过申请,可授予湖北经济学院学士学位。
三、专业设置
缴费说明:
专科:3600元/年 (含教材费、教辅费、考务费,学制2年)
本科:4000元/年 (含教材费、教辅费、考务费,学制2年)
四、报名条件及手续
1、报名条件:普通高职高专(大一至大三)在读学生和已经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者。
2、报名手续:在读学生凭身份证及学信网学籍电子备案表及复印件报名;大专毕业生凭身份证及大专毕业证报名。
报名时须带身份证原件、2寸蓝底登记照2张、高清电子版1张。
五、考试时间
每年有4月、10月笔试。在学制期满后,未合格的课程,仍可参加补考,直至全部课程考试合格。
六、部分课程免考政策,经省自考办审核可免考下列课程
1、有计算机一级证书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有计算机二级及以上证书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课程。
2、有大学英语四级、六级合格成绩单或公共英语三级合格成绩证明,可以免考英语(二)课程。
3、已有专科毕业证书报考专科、已有本科学历报考本科的同学可根据原毕业成绩单免考相应课程且免考课程学分不超过35个学分。
4、免考全省统一办理时间为每年3月或9月。省考试院如有补办免考通知以发布通知为准。
七、自考学位授予条件
1、毕业论文及答辩成绩合格;
2、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3门学位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且每门学位课程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
3、根据湖北省学位办鄂学位【2012】6号文件规定:非英语专业本科生申请学位者在籍学习期间,已参加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含第二外语);或者已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CET-4/6)且总分在425分以上(含425分);或者已参加且通过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注:2006年之前的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证书不作为申报学士学位的条件);英语、日语专业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者,已参加成人学士学位第二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或者在籍学习期间已参加专业英语四级、专业日语一级考试且成绩合格,其外语成绩有效期为学生在籍学习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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