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公布。本次规划包括三类立法项目,第一类项目为“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第二类项目为“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第三类项目为“立法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继续研究论证的立法项目”。其中,《环境(生态环境)法典》入列一类立法项目,《水法》(修订)入列二类立法项目。湖北水事研究中心主任邱秋教授受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的委托,承担了《“生态环境法典”编纂》课题中水事立法部分的研究任务;同时,连续两年接受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的委托,在2022年主持《<水法>修订重大问题研究》,研究《水法》修订基础理论,提供专家建议稿的基础上,2023年继续就《水法》修订中面临的焦点问题,主持《环境资源领域法律法规和重点制度研究》,为《水法》修订提供制度建议。
湖北水事研究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持“立足湖北、放眼全国”原则,聚焦“江河湖”等涉水法律问题,以践行绿色发展法治理念为使命担当,持续开展针对性、紧迫性、高质量的前沿研究,研究成果获得了转化为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政府决策和行业企业发展战略的机遇,并为法学学术交流等贡献了一系列富有实践指导性、改革创新性与本土法治意识的高水平成果。
随着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公布,《环境(生态环境)法典》中的水事立法部分,以及《水法》修订,成为当前我国水事法律领域最为重要和紧迫的国家立法。这是湖北水事研究中心继承担《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研究任务之后,再次承担国家重要水事立法研究,为推动水事立法从理念走向实践作出贡献。未来,湖北水事研究中心将持续关注国家水事立法研究的前沿问题,为实际问题的解决提供具有创新性、明晰性的建议和方案。